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监理二次已由******委员会以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6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2项目名称: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监理二次 2.3建设地点:任泽区区域 2.4建设内容:围堤加高加固12.51公里,新建挡水墙4.72公里,堤坡防护5.0公里;新建分洪闸2座、分洪口门4座,新建退洪闸3座,改建巡堤路16.0公里。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时间。 3.4其他要求:特别提示: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盲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6 00:00:00至 2024-05-13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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